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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管企业,由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注册资本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级,是??省内规模最大、信用等级最高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范围覆盖融资担保业务、融资再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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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2024-06-28

       一、违反政治纪律警示案例
       ——某省信用担保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肖某某违反政治纪律案

       某省信用担保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肖某某,曾在某省财政厅任10年副职,2013年,肖某某将其在省财政厅工作时的多名下属调入省信保集团,并分别提拔为集团中层领导,培植个人势力,同时重点扶持与其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关人员,通过帮助晋升职务、提高待遇等方式,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笼络在身边,在公司内部逐渐形成以自己为中心相对固定的小圈子。小圈子以打羽毛球集体健身为由,定期组织成员聚餐,营造声势,并通过圈子人员操纵评审委员会违规进行业务评审,架空董事会,谋取个人私利,严重损害了省信保集团的政治生态。
       在省信保集团任职期间,肖某某一方面将陌生单位和人员所送的少量财物上交组织,塑造清正廉洁的领导形象;另一方面却以权谋私,大肆敛财。他嘴上宣扬民主集中制,私下却通过外部董事授权的方式架空董事会,大搞“一言堂”。他经常强调自己为人低调、勤俭节约,却在公司内部专门设置供自己练习书法的场所,并将其书法及摄影作品装裱后悬挂于公司各处。
       2014年,省信保集团办公大楼装修完毕后,肖某某为了让自己的仕途顺利,专门邀请了所谓的风水先生到办公场所察看风水,并按照其要求摆放风水石、鱼缸等,在公司内大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他还在家中供奉多尊佛像,长期求神拜佛,寻求精神慰藉。
       2016年,省委巡视组对省信保集团进行专项巡视,并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格等10项问题。2019年,省委巡视组对省信保集团再次巡视时发现,之前巡视提出的10项问题有4项未整改。不仅如此,肖某某在已到省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情况下,仍授意省信保集团相关人员伪造虚假退款报告,要求有关人员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视工作。
       经查,肖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培植个人势力,搞亲信圈子,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不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串供、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肖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经批准,给予肖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九十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九十万元。
       二、案例剖析

       肖某某作为省信保集团“一把手”,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不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污染了省信保集团的政治生态环境。案例中具体涉及以下4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典型现象:
     (一)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本案中,肖某某利用职权拉帮结派,任人唯亲,重点扶持与其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关人员乱拉私人关系,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形成以自己为中心相对固定的小圈子,已构成违纪,又严重损害了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应给予加重处分。

      【条例链接】《条例》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新增)、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解读】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行为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割裂党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损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危害党和国家事业。党章明确要求,党员要“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  
      《条例》第五十四条新增对“在党内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是对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行为,表面上是团伙成员经济上的利益捆绑、工作上的权为私用、生活上的不当交往等,实质上是政治上相互勾连,政治危害性极大。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行为,不以实际造成政治上的危害后果为前提,只要实施了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且可能污染党内政治生态,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即可认定构成违纪。
      (二)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本案中,肖某某人前公道正派,倡导俭朴,人后则推崇个人主义,放弃职守、奢靡享乐,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构成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行为。
       【条例链接】《条例》第五十八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原:“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解读】对党和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是对共产党员政治品质的基本要求。党章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将“对党忠诚”写入入党誓词。《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上述行为违背党员义务,损害党的团结统一,损害党和人民利益,涣散党的组织,透支党的信誉,损害党的形象,政治危害很大。
       新修订的《条例》增写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纪后果,表明查办该行为的政治性,对实践中准确把握和认定该违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主要是指损害党的政治形象,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实践中,可以根据实施违纪行为的政治背景、持续时间、次数频率、知晓范围、反差程度、谋取的个人利益、造成的损失后果以及党员干部的职务高低、所在地区(单位)干部群众评价、舆情反映等情况,综合判断是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三)搞封建迷信活动
        本案中,肖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单位内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专门邀请“大师”在办公室场所看风水,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家中供奉佛像,长期求神拜佛,构成了“参加迷信活动”行为。
       【条例链接】《条例》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新增),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条例解读】党员组织参与迷信活动,是信仰缺失、精神颓废、堕落迷途的表现,为党纪所不容。党章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个人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调对党员干部信马列不信鬼神的原则立场,明确党员干部无论是组织迷信活动,还是参加迷信活动,或者是关起门来求神拜佛,个人搞迷信活动都是信念动摇、精神空虚的表现,均应受到相应惩处。认定是否违纪,还要区分三种情形:一是正确认识和区分搞迷信活动与传统民俗活动,不能把一些有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区域特色的民俗、习俗活动当成迷信活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或参加习俗活动不应受到追究,确有不合适参加的,也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二是要区分搞迷信活动与正常游览宗教场所的行为,宗教场所一般位于名山大川,党员干部正常参观游览上述风景名胜区,没有烧香拜佛、求神问道等封建迷信行为的,不构成搞迷信活动。三是区分参加迷信活动与正常履行相关工作管理职责。对于文化、民族宗教等具有宗教管理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参与民族文化活动、宗教活动,以及与宗教人员的交流接触,也不应视为搞迷信活动。
      (四)干扰巡视巡察工作
       本案中,肖某某面对省委巡视组,要求有关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视,根本目的是防止组织发现其违纪问题,逃避组织查处,构成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行为。
      【条例链接】《条例》第六十二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新增),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解读】巡视是政治监督,是对相关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的政治体检。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巡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地位不可动摇,决不允许有任何干扰、妨碍巡视巡察工作的行为。党章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了专门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干扰巡视和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六种具体情形,充分说明巡视巡察权威不容挑战。
       企图通过“打招呼”“不配合”“威胁恐吓”等行为干扰甚至对抗巡视巡察,非但无法逃脱党纪国法的惩罚,还会加重自己的罪行,承受更加严厉的惩处。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压实巡视巡察主体责任,对巡视巡察中不履责或不正确履责作出规定,明确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规定,以严格的纪律约束,保证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关于巡视巡察制度和要求的落实,充分说明在党规党纪面前,任何被巡视巡察的对象和单位都没有特权,更不允许消极对待、置身于巡视巡察之外。
      (注:“条例链接”引用2023年《条例》)
       三、延伸学习
       ——政治纪律释义
      (一)政治纪律的定义

       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二)违反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政治纪律“红线”,主要划分为9个方面:
       1.“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两个维护”不到位;
       2.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
       3.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4.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
       5.组织或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6.组织或参加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
       7.在国(境)外或涉外活动中有政治问题言行;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失职失责;
       9.违反党的政治规矩。
     (三)新版《条例》有关政治纪律的修订情况
       2023年新修订的《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
       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
       二是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三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四是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五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
       四、案例点评
       本案中的肖某某是政治纪律淡薄、政治规矩缺失的典型,其长期忽视政治意识锻炼,丧失正确信仰,放弃理论武装,不信马列信鬼神,将集团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在企业内部搞“一言堂”,甘心被不良商家和企业“追逐”“围猎”,乐在其中,最终在腐败泥潭里越陷越深。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纪律则乱。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集团全体员工要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五个必须”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集团纪委将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巩固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

供稿:纪委办公室